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

修道故事-108--犯戒受報


        修道故事-108--犯戒受報

今值普渡時期,天降真理天道於庶民火宅。因此在家清口修道者,不計其數。這乃是奉天承運,天意使然,讓一般火宅眾生,容易求道、修道、證道,天道之普傳,要靠天人合一,才能完成。今天師尊、師母所傳授的菩提種子,正在發芽成長中,只要大家好好的除草、施肥、灌溉,最後必定能夠開花結果。所以求道後,只要能做夠參與道場運作,遵守佛禮節,清口茹素、懺悔佛前、渡人行功、履行三施以及行十善,等待功果圓滿,必定能夠斷輪迴,而證果成真。天地是大公無私,因果是宇宙間不易的定律,積善因得善果,種惡因得惡果,這是乃天經地義的事,故種佛因得佛果。但是每個人的累劫以來的因果不一樣,有的人前世有修,根基好、故此世遇到良好的環境、魔考少,而修行容易證道。有的人雖然努力勤修,卻是考魔重重,甚至不得善終。但是只要你一心一意把持道念,看似不得善終,其實是瓜熟蒂落,借胎脫苦,亦能成道也。若不信因果,不信鬼神,不信天堂地獄之說,為惡逞能,目中無人,誹謗大道,自恃科學萬能,認為大道普傳為無稽之談,最後惡報到來,咎由自取,再垂胸頓足,悔之晚矣!以下就是一例:

○○是南投縣集集鎮廣興村的人,由於小有才幹,年輕時即當執政黨的地方小組長。早年一貫道道義未明朗化時,因為傳道是密授,故常常招不明理者報案取締。當地崇修佛堂每逢辦道,游某都打電話給警方,因而常遭禁令,以致停頓不辦道一陣子。 崇修佛堂堂主沈千金先生,其先母林教女士,早年為道奮發,度人無數,由於道親大多是文盲,因此在民國四十六年,曾邀請王領導點傳師前去教彙音。有位道親與游某很要好,每次上課都邀請游某前來聽課,而王領導點傳師便常常藉機說明道的宗旨與真義來成全他,最後地也願意求道拜佛,不過他不好意思在崇修佛堂求道,於是王領導點傳師帶他到大林村自己開設的富德佛堂求道。求道以後,沈先生便來向游某道喜,恭喜他求得了真理天道,性理真傳。游某卻得意洋洋地說:「他跪在佛前立十條大愿當時,雖然嘴巴根著唸,可是心裏卻不願意,因此用腳趾頭在地上一直寫著「不」字,表示他立的愿不算數。」游某雖然有小聰明,但是不知道大道的尊貴,求道以後,沒有繼續研究道理,只顧賺錢。不久,在鎮上開了一家冰店,可是由於經營不善而告負債,因此換了很多個地方。最後舉家牽移至東勢鎮開設木器工廠。開張不久,工廠動工之際,游某一時心神無主,因而求道時在地上寫﹁﹂字的腳趾頭,被機器輾斷。雖是急速送醫治療,根據現今醫學發達,斷趾治療乃是小疾,二、三十天必定會痊癒,然而游某卻越醫越嚴重,經過檢查並無糖尿病,血小板也正常,但是傷口卻無法癒合,最後導致敗血症,腳部一直腐爛,流著烏黑血水,狀極痛苦,臨終時大為悔悟求道時的魯莽,但是事到如此,悔之晚矣。

【啟示】:

由以上的實例,足證:﹁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﹂枉費游某頗有才華,不思順天知命,求道立德,代天宣化,積功累德,卻常常報警,阻礙大道的普傳,加上在求道時心口不一,並常常宣稱此事 以為自己智慧高超,但不知道天律森嚴,以致惹禍上身,死而有憾。總之,從以上一案觀之,游某求道以後,故意觸犯佛規,而招致天譴,足證因果報應,絲毫不爽,絕非迷信。

心養性效前賢  德勤行志不偏

若為非遭禍害  難結實墜深淵

鄉知返憑功績  事謹言代聖宣

述遺芳醒大眾  宣正理返瑤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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