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

下月起揪汽機車低頭族




下月起揪汽機車低頭族

汽車罰3機車1單車行人不抓


2012年09月10日



機車騎士在行進間或停等紅燈時玩手機,未來被抓到將開罰一千元。趙元彬攝


【李姿慧、許麗珍╱台北報導】低頭族注意了,開車、騎車禁手持手機或平板電腦政策最快下月上路,據交通部規劃,可用來看電影、影片和電子書的MP4也擬納罰,交通部本周將開會敲定宣導期,未來宣導期滿違規機車騎士可罰一千元、汽車駕駛人罰三千元,但自行車和行人低頭族則不納罰。


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增訂低頭族取締法源,交通部配合修訂子法,並於上周公告修正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」和附表,增訂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,交通部並著手研擬宣導辦法,明訂納罰行為範圍。


MP4比照開罰


交通部官員透露,未來除用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使用即時通訊軟體、玩遊戲、收發電子郵件及看視訊等行為將開罰外,目前也研擬將使用MP4行為納罰,主要是MP4和iPad等平板電腦一樣,可上網下載影片,開車或騎車時觀看,會影響行車安全。
民眾若是在塞車或等紅燈時間有相關行為,仍會比照行駛中開罰。
根據規劃,上路初期將有宣導期,僅勸導不開單,期滿後被查獲違規的汽車駕駛人將罰三千元、機車騎士罰一千元,但自行車或行人低頭族,則不在開罰範圍內,另警車和消防車、救護車等也將排除不罰。
交通部預計本周內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草案內容,拍板定案後將送行政院核定上路日期,最快下月上路。


放大腿仍有危險


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勢清說,邊開車騎車又邊玩手機的駕駛人真的很多,實務上機車族玩手機比較容易取締,汽車族只能路邊攔檢或在停等紅燈玩手機才能抓到,一旦事證不明確,民眾對取締有爭議都只能先勸導。
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張夢麟表示,未來取締必要時將錄影避免爭議,另由於法規僅能針對手持通訊上網電子用品的低頭族開罰,實務上駕駛人若將手機或平板電腦等放在大腿上、排檔桿旁,雖非手持式,仍會造成行車危險,未來有必要修法納罰。


政府應加強宣導


民眾李先生說,曾遇過騎自行車的民眾單手騎車還單手滑手機,騎得歪七扭八的,讓開車在後方的他膽顫心驚,怕撞上對方,這種人應該也要納罰才對。
淡江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羅孝賢表示,未來如何執法會是問題,另政府也應加強宣導危險駕駛的潛在風險,讓民眾自覺並養成習慣。


低頭族開罰規劃


●上路時程:最快10月(擬先宣導勸導後再開罰)
●開罰範圍:
.以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如LINE、WhatsApp、玩遊戲、收發電子郵件、看視訊等
.以MP4看電影、影片、電子書等
●罰則:
.汽車駕駛:罰3000元
.機車駕駛:罰1000元
資料來源:交通部、運研所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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